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小区的安保、物业维修等物业管理工作。那么小区幼童掉入窖井身亡,物业公司应该负责吗?这到底是物业公司管理不当还是小孩监护人照看不周的责任呢?
河北省某小区,退休的佟阿姨应儿子高某的要求帮忙照看不满3岁的孙子。一天佟阿姨带着孙子来到楼下绿化带散步、晒太阳,但是没过多久孙子说口渴了,于是佟阿姨便将孙子一人留在小区内独自玩耍,她便上楼为孙子取水。谁知当佟阿姨回来时却不见孙子的踪影,急的佟阿姨四处喊人寻找孙子的下落,后来在一口用于排污的窖井中发现了孙子。可是嘴角里流着污水的孙子似乎已经没有了生命的特征,人们急忙将他送去医院可是最终依然抢救无效死亡。事后高某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综合考量双方过错程度以及事故原因,最后确定物业公司应该承担60%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物业的实际管理单位,对小区的设施设备负有维修、管理、维护的责任。但受害人高某掉入窖井身亡表明物业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负有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